问题:我在迪拜本土运营一家公司,正考虑为员工推出远程工作模式。根据阿联酋劳动法,在此类工作安排下,工时、休假权利及其他法定义务应如何计算?

回答:根据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关于执行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雇佣关系监管法》)第5条第1款第(a)项规定,经雇主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员工可全职或兼职从事远程工作。

该条款明确:“1. 在符合联邦法令第7条规定的前提下,员工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可采用法令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工作类型,此外还包括以下类型:远程工作:全部或部分工作在工作场所外进行,员工与雇主通过电子通讯替代实际到岗,该工作模式可分为兼职或全职。”

雇佣合同必须明确载明雇主与员工的详细信息、工作岗位、薪资、工作地点、工时、休假权利、通知期以及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要求的其他条款。合同可包含额外条款,经双方同意后可变更为远程工作合同。

此外,根据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第10条第3款规定,工作安排需通过雇佣合同或修正案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若符合联邦法令、本决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现有工作安排转换为远程工作模式:

“在符合联邦法令第8条规定的前提下:- 雇佣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雇主名称及地址、员工姓名、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资质、工作岗位或职业、入职日期、工作地点、工时、休息日、试用期(如有)、合同期限、约定薪资(含福利与补贴)、年度休假权利、通知期、雇佣合同终止程序以及规定的其他旨在规范双方关系的相关信息。- 经双方同意,员工与雇主可在获批的合同范本中新增条款,但新增条款需符合联邦法令、本决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可从一种工作类型变更为另一种,需满足以下条件:a. 获得员工与雇主双方同意;b. 支付原合同项下产生的所有应得权益;c. 遵守规定的相关流程。员工与雇主应使用官方系统中的标准合同范本签订双方约定的工作类型合同,即:远程工作合同。”

根据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雇佣关系监管法》第17条第6款规定,经雇主批准后,员工可从事远程工作,雇主可为员工设定具体工时:“如员工希望在阿联酋境内或境外从事远程工作,需获得雇主批准,雇主可据此要求员工遵守特定工时规定。”

综上,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若雇主与员工依据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通过书面合同或修正案达成一致,远程工作在阿联酋具有法律效力。你可考虑制定正式的远程工作政策或签订远程工作合同。为确保合规,建议你根据自身业务性质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温馨提醒:本文仅供参考,专业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意见。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