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arabianbusiness 翻译/郜芳芳

迪拜正在调整相关金融规定,以期能吸引更多资产经理人入驻阿联酋,尤其是那些为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资方服务的人,比如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

该规定提出了一项可以入驻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的新的基金形式,该基金受到较少的管制,成本低于现有基金。

当局希望这一举措能能够提升DIFC吸引金融机构进驻的能力,因为在过去十年中,这一领域的发展落后于阿联酋金融业的其他领域。

作为金融自由区,DIFC自2004年建立起,便迅速壮大,成为中东地区主要的银行中心。去年入驻该中心的公司数量多达1039家,上涨了14%。

但是DIFC还不能与卢森堡,都柏林,开曼群岛等地的同类型的顶级金融机构比肩。自现行的融资模式于2010年实行起,至今大约只有9家机构在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落户,而世界知名的金融中心则有数百家机构入驻。

原因之一是与其他国家相比,迪拜仍然缺乏金融律师、经理人、其他专业人员等的“人才储备”,其次,满足监管规定需支付的成本也是重要原因。

新规定由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在本周公布,周四起正式执行。该规定力求通过新的基金来降低投资者成本。这项基金仅向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方提供,因此受到的管制也相对较少。

DFSA称,这项限制性投资者基金(QIFs)只能通过私人配售,不得公开发行,且投资者数量需控制在50家以内。

QIFs的最低费用为50万美元,低于今年早些时候,DFSA在其公众咨询细则草案中提议的100万美元。


QIFs有以下优势:投资方仅需递交年度报告,无需递交运营中期报告;可灵活地任命新的管理人;不受某些投资规定的限制。比如,QIFs可以投资其他金融机构的基金,但其他类型的机构或会受到限制。

迪拜建立起欧洲金融中心那样的“人才储备”还需很长时间,但是很多资产经理人人都认为由于迪拜在波斯湾的石油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且与印度等重要的新兴市场毗邻,长远来看,它具有吸引资金落户的强大实力。

QIFs主要针对的是一些家庭办公室,它们控制着波斯湾主要的经济财富,且随着其管理的日趋专业化,越来越多地选择落户迪拜。

2 Replies to “迪拜为吸引投资再调整金融规定”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