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根据迪拜法律,若一名居民购买了一栋别墅并与家人共同居住多年,夫妇俩日后离婚时,该房产会如何处理?谁能继续居住在别墅里?妻子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尤其是在她曾参与偿还房贷的情况下?
回答:在迪拜,房地产所有权及登记事宜由迪拜土地局(Dubai Land Department,简称DLD)监管,该局负责维护官方财产登记册并颁发房产证。根据《迪拜房地产登记法》第22条和第24条规定,迪拜土地局颁发的房产证在认定所有权方面具有绝对证据效力。

第 22 条:土地局应根据财产登记册中记录的数据,颁发与房地产权利相关的房产证。
第 24 条:本法第22条所述的房产证,在核实房地产权利时具有绝对证据效力。
这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严格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为准。若别墅仅登记在丈夫名下,他即为法律认可的所有权人,原则上有权居住在该房产内。
不过,若离婚后妻子获得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法院可能会从子女的最大利益出发,做出临时住房安排。这可能包括允许母亲和子女在特定法院命令的约束下,在别墅内临时居住一段时间。此类安排不涉及所有权转移,其唯一目的是保障子女的福祉。
若别墅为夫妻共同所有,则双方有权根据各自的所有权份额使用该房产。
任何与所有权或居住权相关的争议,均可通过迪拜土地局或迪拜法院(视具体情况而定)解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别墅仅登记在丈夫名下,妻子在离婚后通常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或自动居住权。不过,若她曾为偿还房贷提供经济支持,则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追回相关款项。你可进一步向阿联酋的合格律师咨询法律意见。
*温馨提示: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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