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胎儿因医疗事故而死在母亲的子宫内,迪拜民事法院已要求一家私立医院的两名医生和两名护士共同支付20万迪拉姆赔偿金。

法院裁定这些医生和护士犯有严重的医疗错误,他们需要支付法庭费用和相关开支。从裁决最终之日起至完全和解,他们还要支付赔偿金额5%的法定利息。

此前,一对阿拉伯夫妇因失去孩子而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499000迪拉姆,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病例记录显示,在整个怀孕期间,女子一直在这家私立医院接受持续的医疗监督。然而,由于医生和护士在女子分娩过程中的疏忽——尤其是未监测胎儿心率以及对警告信号做出反应,导致婴儿在子宫内死亡。

这对夫妇随后向迪拜卫生局医疗责任委员会提出投诉,该委员会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没有遵守标准程序进行操作,犯下了严重的医疗错误。

当被告提出上诉时,高级医疗责任委员会维持了最初的调查结果。委员会的结论是,两名医生和两名护士每人各承担25%的责任。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