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和行政法院的一项裁决,一名男子在租赁骗局中欺骗潜在租户,被判偿还72125迪拉姆租金和支付5000迪拉姆赔偿金。

受害者表示,在租房子的过程中,该男子带他看房并说服他提前全额支付租金。于是他签了四张支票,总额为72125迪拉姆。
但法庭文件显示,该房产已出租给另一位租户。法院认为,被告故意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受害者资金,因为被告不仅无法交付公寓,也没有归还租金。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43125迪拉姆,其中包括103125迪拉姆的直接经济损失、20000迪拉姆的间接损失和20000迪拉姆的精神损失。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有罪,但仅要求他偿还72125迪拉姆租金,同时给受害者赔偿5000迪拉姆。
但是,虽然被告已被定罪,并被勒令支付法庭费用。但他既没有出庭,也没有偿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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