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合同到期前,如果外籍员工无合法理由却直接离职,阿联酋当局将对其实施一年的劳工禁令。如果员工准备离职,需提前 30 天至 90 天发出书面通知。

但阿联酋劳动法第 45 条规定,员工也可以在没有通知的前提下直接离职,这是以下四种情况:

1. 雇主未能履行对工人的合同或法律义务,例如支付工资。前提是员工在离开工作前 14 天向 Mohre 报告违规行为,尽管收到了该部通知,但没有得到雇主的回应。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雇主或雇主代表的殴打或骚扰,但员工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当局。

3. 员工在工作场所有安全或健康风险,雇主知道该情况却不采取任何措施。这些危险包括工作现场有易燃物,可能导致电击或死亡的电缆,可能影响员工健康的有害化学物质;现场高温可能导致灼伤;持续暴露在可能导致永久性听力损伤的巨大噪音中;暴露于可能导致癌症或失明的辐射环境;现场有其他风险。

4、未经员工书面同意,要求员工从事与合同差异巨大的工作。通常,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如果是紧急或必要情况,雇主可以临时要求员工做不同的工作,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