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阿联酋2011年起放宽外籍人员换工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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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亚洲论坛》网29日消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从2011年起将放宽对外籍人员找工作、换工作的限制,以往外籍人员与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必须间隔半年才可以找新工作。现在,这个“6个月”的时间限制将取消。

根据阿联酋对外籍劳工的管理,外籍人员需持有一张政府发放的劳工卡就业,该卡有效期2年。此前规定,2年合同到期后,劳工卡失效,必须时隔6个月后才能被发放新的劳工卡,找新的工作。阿联酋劳工部高级官员胡迈德·本·迪马斯(Humaid Bin Deemas)表示,新规定颁布后,6个月的时间禁令将取消,外籍人员可以直接换工作。此外,如果外籍人员在合同到期前,因合法的原因与雇主协商后,双方均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这一类人员将立即被发放新的劳工卡。

与此同时本·迪马斯也强调,如果外籍人员纯粹因个人原因在2年合同期未满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不在规定之列,这一类人必须等到2年的合同结束才可以换新工作。此外,如果外籍人员2年合同到期后,居住签证随之也被取消。持旅行签证逗留在阿联酋的这一类人不具有找工作的资格,不会被发放劳工卡。

【沫点评】:之前就有说签证2011年将改为2年,这是对打工者的一个利好消息,现在看到6个月禁令也被取消,那是一个更好的消息,这让在阿务工人员在更换工作时有很大的便利。“合同到期前经协商可立即更换工作”关于这条,是否需要罚款和其他费用就不清楚了。“持旅行签证逗留在阿联酋的这一类人不具有找工作的资格,不会被发放劳工卡”,这项规定不知道是不是指今后无法运用旅游签转长签的政策了,这条其实对很多务工新人和公司来说,并不是一个太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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