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扎比︰联邦国民议会在周二讨论了一项法律草案,旨在禁止个人拥有和驯养野生以及可驯化但危险的动物,如狮子、 老虎、 猿和猴子,以及斗牛犬,藏獒,日本土佐犬狗等。

本法律旨在制止未经许可交易或拥有野生或可驯化但危险的动物,该草案须经Shaikh Khalifa Bin Zayed Al Nahyan总统批准后才能生效。

草案包括了对违法者的惩罚,最高可至终身监禁和/或一百万的迪拉姆罚款。

新法案规定,对利用动物攻击他人致他人死亡的,将面临终身监禁的处罚;致他人伤残的,将面临7年的刑期;致他人轻微受伤的,将面临不超过一年的刑期以及最多至1万迪拉姆的罚款。

利用动物威胁恐吓他人也将会面临牢狱之灾以及1万到4万迪拉姆的罚款。

除了禁止未经许可交易或拥有野生或可驯化但危险的动物外,本法律还列明了哪些属于这个范畴的动物。同时呼吁所有进口动物必须予以注册,携带阿联酋兽医出具的正式证明。

所有的狗在公共地界都需要佩戴项圈以及拴上皮带,皮带是系于动物颈部或头部的对狗进行约束控制的绳子或其他相似材料。

对在公共地界未对狗佩戴皮带,致狗失控的将面临不少于1个月,不多于6个月的刑期,以及1万到5万的迪拉姆罚款。

2014年11月一项新的法律开始在沙迦实行,禁止交易,拥有,饲养外国野生动物。

 

全球运动

阿联酋境内立法禁止拥有野生动物,是在阿联酋航空公司保护动物打击偷猎和非法贸易的全球运动之后。在去11月,该航空公司展示了两架用濒危物种装饰的飞机来支持此全球运动。

这项新法律解释说大多数野生动物不能作为宠物饲养,因为他们容易发生不可预测的失控的行为。

法律详细介绍了所有进口动物的管理办法,包括濒危物种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证书和在阿联酋的官方兽医颁发登记办法。

一旦法律得以实行,外来野生动物所有者将有6个月的时间调整,向当局交出这些动物。


以下是外来的的野生危险动物详细列表:

哺乳动物

有袋目类动物 ︰ 所有物种 (袋鼠、 小袋鼠、 树袋熊、 袋貂、 负鼠、袋熊和袋獾)。

灵长类动物 ︰ 所有物种

贫齿目动物 ︰ 所有贫齿或无齿的哺乳动物,树獭、 犰狳、 食蚁兽等

家庭犬 ︰除允许的宠物狗外的所有物种

家庭的猫科动物 ︰  除国内和混血宠物猫外的所有类型 (大、 小猫)物种

家庭鬣 ︰ 所有类型 (鬣狗系列)

家庭的鼬 ︰ 所有物种 (食肉哺乳动物,如水獭、 獾、鼬鼠、 貂、雪貂、 水貂、 狼獾等)。

 

来源Gulf News 翻译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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