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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阿联酋规定,饭馆提供给客人的菜单上所有食品必须用阿拉伯文标明,否则会受到重罚。

据来自阿联酋的消息,阿联酋保护消费者最高委员会2013年12月31日宣布,阿联酋境内的饭馆提供给客人的食品单上,所有食品名称和价格可以用任何文字,但必须同时写有阿拉伯文,否则,将被罚款5000迪拉姆(1迪拉姆约合1。65元人民币)。

阿联酋保护消费者最高委员会会长纳伊米本周二宣布,在阿联酋所有交往和贸易活动中,阿拉伯文是主要文字,为此,所有餐馆给客人提供的食谱可以用任何文字标明,但同时必须有阿拉伯文名称和标价,违反这一规定者,将被罚款5000迪拉姆。

纳伊米强调,在过去的几个月,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说,有些饭馆提供给客人的食品价格表上只有英文,没有阿拉伯文,让人不明白食品是什么,也不知道其价格,造成许多误解和错误消费。阿联酋经济部也强调,从事商业工作者要遵纪守法,给消费者提供方便,不要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经济部将根据纳伊米的讲话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检查,同时设立专门热线供消费者使用,举报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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