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堕胎法的更新,使医疗人员在母亲生命面临严重危险时能更合理地进行堕胎程序。据阿联酋律师称,这一重大变化允许孕妇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专业人士哈迪尔·侯赛因 (Hadiel Hussein) 表示:“该法律的修正更新了之前的条款,规定只要得到孕妇本人,而非其丈夫的同意(以及其他条件),就能实施堕胎手术。”

根据新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孕妇无法表示同意,才须征得妇女丈夫的同意,如果此时丈夫不在,其男性亲属(根据《个人地位法》)必须同意堕胎手术。

根据法律规定,在需要立即进行手术干预的紧急情况下,“同意”不应成为条件。

医疗专业人员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堕胎:

– 如果继续妊娠危及孕妇的生命。
– 如果证实胎儿变形。

然而,根据法律,在这两种情况下都适用多种条件。

侯赛因说:“这是一个显着的变化,因为法律现在规定了“同意”的等级制度,其中孕妇的同意最为优先。这是一项期待已久的发展,因为它捍卫了妇女的自主权,并增加了符合法律要求的妇女接受堕胎手术的机会。”

该修正案还取消了“如果怀孕对母亲的生命构成风险,则可在怀孕后120天内堕胎”的限制。

律师纳丁·穆赫塔尔 (Nadine Mukhtar) 表示:“此外,法律还授予内阁发布决议的权力,以增加其他允许堕胎的情况,这是一个很有希望的内容。这些修正案也体现了阿联酋致力于与时俱进地对多元文化开放的承诺”

另外医疗责任法强调执业者必须严格履行义务,以保护和平衡生命的尊严和神圣性以及患者的尊严和自主权。它要求医生利用相关技术进行正确的诊断,同时保证患者的隐私,并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该法律及其修正案都承认—— 当孕妇的生命受到威胁且堕胎是挽救其生命的唯一可行选择时,堕胎是被允许的。同时如果胎儿出现“严重且无法治愈的畸形”,也可以进行堕胎。

不过,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进行堕胎,即使得到父母的同意,也将被判处最高四年的监禁。如果堕胎导致受害人死亡,医疗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

这项更新也受到了医生的欢迎,妇产科专家苏斯米塔·达斯博士表示,该修正案符合时代的发展。她说:“如果一名妇女因医疗原因需要堕胎,现在只需要她的同意,而不需要她的丈夫或男性亲属的同意,这使得母亲在情感上本就困难的手术会变得容易一些,而不必担心还要签署过去必要的同意书。”

她补充说:“考虑到阿联酋法律最近的其他变化,这是一个非常恰当的修正案。既然阿联酋已经允许单身母亲在该国生育,这项修正案就变得很重要”。根据之前的法律,如果单身母亲出现医疗并发症并需要堕胎,她必须联系她的一位男性亲属签署同意书。

本文转载自Khaleej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