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最近在迪拜签署了一套两居室公寓的租赁合同。由于某种原因,我这栋大楼的租金有所下降,其他人则以大幅降低的年租金续签了合同。鉴于此,我可以和房东协商降低租金吗?

答:根据您的询问,假设您已通过Ejari向房地产监管机构(Rera)登记了租赁合同,并且您目前住在出租公寓,那么适用2008年第33号法律。

在迪拜,房东和租户都需要遵守租赁合同条款,合同约定的租金应由承租人支付,这是迪拜租金法第4条规定的。

根据上述法律,由于您已在租赁合同中与房东约定了租金,即使您所在地区的租金大幅下降,您也需要接受这一结果。

但是,您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降低租金,但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任何租金减免均由房东自行决定。

在续签租赁合同之前,如果您所在地区的租金低于当前租金,则可以根据迪拜租金法第13条要求房东减租。

如果您和房东未能就续签合同的租金达成一致,您可以联系迪拜租赁纠纷中心来决定租金。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