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211”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16名被告人共诈骗被害人189名,诈骗资金高达2700余万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这些电诈犯罪分子藏身迪拜,采取公司化模式运作,主要诈骗对象是国内的全职宝妈,进行“刷单”诈骗。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采取公司化运作,诈骗资金高达2700余万元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被告人黄某等人先后在他人的纠集下,集中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酋长国首府迪拜市,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电诈集团首要分子利用公司化运作模式实施诈骗,并开发多个专用软件用于诈骗,部分成员曾前往东南亚参与相关犯罪。

该电诈犯罪集团通过投放互联网兼职广告获取被害人个人信息,由“拉手”将被害人拉入指定微信群,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引导被害人注册第三方APP充值骗取钱财。再由“炒群”负责发放小额任务红包进行诈骗铺垫,“导师”负责引诱被害人大额充值骗取钱财。该犯罪集团分为多个“业务小组”,成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按诈骗所得计算个人提成。

2022年7月下旬,犯罪集团头目及部分骨干返回国内,公安机关出动230余名警力赶赴全国21个省市实施抓捕,先后抓获100余名犯罪集团成员。

目前该案共有16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分为两个案件,案由均为诈骗罪。2023年3月,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黄某等15人犯诈骗罪,犯罪数额达人民币2600余万元。江开发开区法院于当日立案,于同年5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5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此外,被告人代某于2023年4月被抓获,被另案提起公诉。其在小组担任“导师”,和担任“炒群”的搭档共同诈骗10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109万余元。


主要目标全职宝妈,赃款多用于吃喝享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前旁听庭审获悉,该电诈犯罪集团藏身迪拜,主要的诈骗目标是国内的全职宝妈。这些电诈犯罪分子针对宝妈们没有固定收入又想赚钱补贴家用的心理,以“做任务,赚佣金”的名义进行刷单诈骗。

出庭检察官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中针对宝妈的诈骗数量占到了总数的一半以上。为了逃避侦查,该电诈集团每隔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就会更换用于刷单诈骗的APP名称,一般用的都是环保主题。

在庭审中,多名被告人表示,自己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其护照被统一保管,外出时要向组长请假,工作时手机上交,平时更是有外国保安看着他们。还有被告人称自己看到有人因不服管理而被殴打。

对于一些想要“辞职”回国的电诈人员,电诈集团的管理者会以各种方式进行阻挠。该案中的一名女性被告人在庭审中供诉称,自己曾在2022年过年时提出辞职,但被上级以“工作未满六个月”为由拒绝。另一名被告人称,自己曾在东南亚做过网络博彩,后被几家事电信诈骗“公司”转卖后到了迪拜。他说自己在此过程中背上了债务,因此一时无法回国。

面对不义之财,有被告人选择将大部分收入购买基金进行理财投资,但更多的被告人则是将赃款用于吃喝及挥霍享乐。


16人获刑,法院将追赃挽损作为重要工作

江宁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等1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各被告人分别具有跨境多次诈骗、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根据其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16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退出的赃款,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扣押在案的汽车、首饰等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同时,责令各被告人在各自剩余份额内连带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目前,该系列案仍有8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仍在侦查中。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导致群众多年积累的辛苦钱被骗,生活陷入困境,容易引发次生危害后果。该案承办法官、江宁开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平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院在审理该案时首先依据从严惩处的原则,规范办案程序,严惩跨境电信网络犯罪集团的犯罪分子,同时纵深推进打击关联犯罪,最大限度压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空间。同时在案件审理中将追赃挽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同步推进,尽最大努力挽回被骗群众经济损失。

陈平介绍,该案目前已追缴各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余万元,另扣押涉案车辆、奢饰品、手表、首饰、箱包等财物若干,案件审结后将及时按比例发还被骗群众,最大限度保护被骗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资料源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