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来自南京的许某前往迪拜,参加了当地的一个诈骗团伙。仅2022年2月份,他就在4天内,通过诱骗他人在虚假网站上进行刷单,骗走了575万多元。

在分得这笔赃款后,许某将4.6万多元转账到他位于国内的父亲的银行卡上。此次转账在被警方发现异常后,予以了冻结。为了顺利洗白赃款,许某便联系了一处地下钱庄,让其在国内的父亲负责与该钱庄进行对接。

根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赵碧瑶的介绍,“2022年6月份,许某准备回国,于是他把在迪拜诈骗分到的外币全部都兑换成了人民币,一共是兑换了31万元。”

“许某父亲与地下钱庄取得了联系,租一个了司机和车辆,从湖南郴州赶到了湖北武汉的一个地下车库,与地下钱庄的工作人员对接,在那里把31万全部取了出来,又带回到他们老家。”

许某父亲回到家后,把这些现金藏在了家中,等到2022年6月底,许某回国后,又把这笔钱交还给他。去年9月份,这个刷单诈骗团伙被公安机关捣毁,许某父子也相继落网。

赵碧瑶表示,“许某在迪拜一共诈骗所得是600多万人民币,许某父亲在明知该钱款系来源非法情况下,仍然帮助隐匿和转移,在法律上是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目前,法院判处许某父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许某因诈骗罪也正在接受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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