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Al Bayan》周五报道,科威特将通过“商业利润税法”来彻底改革税收制度。

报告称,该举措旨在实现国家税收框架的现代化,并使其与国际标准接轨,特别是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G20/OECD)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

据悉,BEPS是指跨国企业利用税收漏洞来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义务的策略。科威特也将成为海合会最后一个加入该框架的成员国。

科威特计划分两个阶段来推进这项企业税改革,目标是到2025年全面实施新税法。


15%的利润税

据多家地区媒体报道,新的商业利润税(BPT)将对各实体利润征收15%的税,包括合伙企业以及在科威特境内运营且合法存在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和小微企业将免征该税。

目前,只有在科威特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才需要缴纳利润和资本收益税。然而,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拥有国际业务且年收入超过8.06亿美元的科威特跨国公司和政府实体,也将受到BPT的约束。

目前,科威特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在科威特赚取收入的任何企业实体,无论该企业在何处注册。


本文资料源自gulf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