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和行政法院判处一名男子向一名女子支付5000迪拉姆赔偿金,因为他多次打电话骚扰女子,给别人造成了物质和精神损失。

此前,该女子提起诉讼,因为被告多次打电话惹恼了她。

她要求被告赔偿5万迪拉姆的物质和精神损失费,再加上自最终判决之日起12%的法定利息,还要求男子支付诉讼费用。

一开始,法院要求被告支付3000迪拉姆罚款。不久后,受害女子向警察和交通部门提出刑事申诉。

法院最终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5000迪拉姆赔偿金,并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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