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在迪拜一家私营公司工作。我的累积假期超过50天。明年我想请两个月的假,以便回国在自己老家建一所房子。阿联酋劳动法是否允许员工一次请两个月的假?

答:根据你的询问,假定你是迪拜本土一家私营公司的全职员工。因此,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雇佣关系管理法》和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关于实施2021年第 33 号联邦法令《雇佣关系管理法》的决议》的规定适用于你。

在阿联酋,雇员每工作一年有权享受30天年假。这符合《就业法》第 29(1)(a)条的规定,即——在不影响本法令生效前雇员应享有的权利的情况下,雇员有权享受不少于以下天数的带薪年假:

– (30) 每服务一年,每年休息30天。

此外,雇主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雇员休年假,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雇员。这符合《就业法》第 29(4)条的规定,即——雇员应在有权休假的年度内使用其假期。雇主可根据工作需要并与雇员协商确定休假日期,或为工作顺利进行在雇员之间轮换休假,并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雇员休假日期”。

如果雇主当年不给年假,则有义务在两年内至少给雇员一次年假,除非雇员希望将假期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补偿。

但是,如果雇员自愿决定不在当年休年假,则只能将当年的15天年假延期到下一年,或者与雇主达成协议,根据当年未休年假的天数,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用来代替年假。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作为雇员在下一年最多只能休45天年假,而不是你希望的60天。下一年度的年假计算方法为:(i) 下一年度应休年假30天;(ii) 将本年度(今年)的15天假期延期至下一年度。但是,如果你的雇主今年没有给你批准年假,那么你明年最多可休60天年假,即当年和次年各30天年假。

本文资料源自khaleej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