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6个月前,我向雇主提出劳工投诉,要求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和佣金。目前,劳资案件正在上诉法院审理,雇主在该法院表示,他解雇了我。我的问题是,我是否有权在法院索要自己在提起诉讼后6个月内拖欠的工资以及剩余会费,或者向劳工部对雇主提出新的投诉?

答:您必须向劳工部提出针对雇主的新诉讼,因为新的请求在上诉中不会被接受。法院将根据2022年第42号联邦法第167条驳回上诉中的任何新请求。

《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中不接受新的请求,法院应自行决定。但是,个人向初审法院提交最终请求后,应付的工资、薪金、扣押物以及赔偿金可以在主请求中添加。同样,在主要请求事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更改其理由并添加。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法院无权更改这些请求的内容或提出诉讼当事人未提交的新请求。

如果该申请的数量超过或不同于向初审法院提交的内容,或者超过其金额,则该申请被视为新申请,除非增加量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

总而言之,如果你在阿联酋被雇主拖欠工资,发起诉讼是拿回钱财的方法之一。

本文资料源自gulf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