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政府于周五宣布了一项新的联邦法令,加强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者及卖淫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

该修正案还提升了司法机构对被判犯有特定严重罪行的罪犯进行犯罪风险评估的能力,允许当局在罪犯刑期的最后六个月内,对其进行医学、心理及社会层面的检查,以便根据罪犯的犯罪史、行为表现、专业测试结果及经认可的专业报告,对其犯罪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的处罚

该法令针对与未成年人发生性侵犯或双方自愿性行为的相关罪行,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处罚规定。

法令明确,任何年满18周岁的人,若与未满18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或与未满18周岁的同性发生性行为,即便声称获得对方同意,也将被判处最低10年监禁及至少10万迪拉姆罚款。

法令进一步澄清,除非受害者年满16周岁,否则其“同意”将不被法律认可(The decree-law further clarifies that consent shall not be recognised unless the victim has completed 16 years of age)。

修正案同时规定,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若涉及双方自愿的性行为,无论违法者为男性还是女性,也无论对方性别如何,均适用《少年犯及有犯罪风险青少年法》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淫乱及卖淫相关行为的处罚

修正案还加大了对煽动、引诱或怂恿他人参与淫乱或卖淫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违法者将被判处最低2年监禁并处罚金。若受害者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罚将进一步加重(仍为监禁并处罚金),以此为儿童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使其免受不安全或剥削性行为的侵害。

犯罪风险评估

除对罪犯进行犯罪风险评估外,修正案还授权公诉机关:在其认为必要时,若有证据表明罪犯在服完原判刑期后仍存在持续犯罪风险,且为维护公共安全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可向作出判决的主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该罪犯施加额外的预防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将罪犯安置在康复中心、治疗机构,或要求其接受监管及电子监控。法院对这类申请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规定

修正案还赋予法院一项权力:应总检察长的请求,对于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若有充分理由相信罪犯已改过自新,法院可暂停执行其监禁刑罚。

缓刑的批准需以罪犯遵守《刑法典》第235条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措施为条件,且这些措施的执行期限不得超过所判刑罚期限或剩余刑期。

若罪犯在缓刑期间违反法院规定的任何条件,或实施新的故意犯罪,经总检察长请求,法院可撤销缓刑令,将其送回矫正机构服完剩余刑期。

本文资料源自gulf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