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本周早些时候通过了2020年执行理事会决议(第23号),该决议为新公司的成立设定了明确的指导方针,迪拜的国有企业将不会直接与私营公司竞争。

根据市场消息来源,迪拜政府希望为私营企业提供足够的经营空间,企业主不必担心政府资助的实体是否会进入这一领域,随着迪拜投入更多资源来发展数字经济以及与电子商务领域相关的企业,这一决议尤其重要。

在疫情之后的商业环境中,如果迪拜政府通过该决议确保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这对于私营部门将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根据该决议,只有当政府实体的主要活动在该实体的目标范围内时,该实体才能成立公司。

该政府实体应该为迪拜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并提供具有战略经济意义的产品和服务。

此类公司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它不会获得政府的任何财政支持,国有公司应缴纳联邦和地方法规规定的所有税费、杂费和关税。

从迪拜和阿联酋的角度来看,这是开创性的决议,政府所有的经营实体将不会获得优惠待遇,这将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

迪拜政府正试图取消执委会的最新决议,这是令人担忧的。

因此,受本决议管辖的所有国企必须在其生效之日起两年内遵守这些规定,财政部总干事将发布执行该决议所需的章程。

该决议取消了任何与它相抵触的立法,本决议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本文资料源自gulf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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