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emirates247 翻译/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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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公司的员工有福了。根据阿联酋最新的商业公司法案,公司可以对员工开放员工股份激励计划。

一份今年四月份由Allen & Overy律师事务所发布的声明中称,阿联酋公布了最新的商业公司法案。该法案将取代原有法案。律所所公布的信息是基于2015年3月发布的阿拉伯文版本的商业公司法案。该法案将于2015年6月1日正式生效。

“新法案允许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项下发行用于激励计划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发行需要接受证监会监管。在原有法案中不存在类似条款”新的法案保留了对于公司的外资比例的限制。外资参股不得超过49%。这一点并没有达到市场参与者的预期。

律所分析称:“新法案并未对原有法案中有关外资参股限制的上限进行调整。而且,根据新的法案,内政部有权根据经济委员会的建议维持行业的国资垄断。”

但是,在自贸区成立的公司并不适用新法案。

公共合股公司
据说新的法案对于公共合股公司的监管要求有所改变。在某种程度上说,新法案放松了对该类公司的监管。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新的法案限制了该类公司的董事会构成。新法案要求公开合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主席必须为阿联酋国籍。同时还要求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必须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最新法案,公司创始人数量从最初的10人下调至5人。

Allen & Overy律所分析称:“市场对这一变化反应积极。一些希望上市的公司尤其欢迎这项法案。新法案出台后,私有企业可以仅登记5名创办人即可完成上市合规。

新法案禁止公司向董事会成员以及其家属发放贷款。同时,也禁止了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来自公司的贷款。在原有法案中,银行机构是唯一可以向其董事会成员贷款的机构。

新法案下,公共合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产由1000万迪拉姆提高至3000万迪拉姆。同时,新法案对私有合股公司同样生效。因此,除非有关部门公布新的规定,否则目前注册资本不足3000迪拉姆的私有合股公司需要在新法案生效一年内补足注册资本。

同时,新的法案第一次提出了已审批股票资本的概念。

已审批股本是指公司就股票增发获得董事会的批准的股本。证监会将在未来公布这一规定相关的具体细则。

新的法案对于董事会成员数量的最低要求和现行法案一致,为3人。但是,将董事会最大人数从15人下调至11人,同时要求董事数量必须为奇数。

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时间由原来的提前21天改为提前15天。同时,如果95%的股东均同意将时间进一步缩短,则新的法律尊重现行的国际惯例。

目前这一消息利好性质明显。该法案对于股东大会的召开有了更佳科学的规定。

公共合股公司的股本将会从现行的200万提升至500万。然而,目前的私有合股公司不受该规定限制。

资本市场
Allen & Overy的评论称:“新的法案将公司的最低流通股比例从55%下调至30%。这对于市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私有企业既可以登陆资本市场又保留了控制权。同时,法律将公司上市之后,创始人可出售股票的数量从原有的80%下调至70%。”

新的法案还允许公司在获得持股人授权后,可以通过借贷提高公司持股比例。但是,所有过程同样需要证监会的监管。这一点在原有法案中是没有的。

新答案还介绍了公司股票登记处的概念。股票登记处负责记录公司的交易细节。经济部会出台相应的规定来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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