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正在考虑从事兼职工作。如果我为两个雇主工作,服务终了后该如何计算相关福利( I am thinking of taking up part-time work. Can you explain how end-of-service benefits and gratuity calculations work if I work for two employers?)?

回答:根据你的问题,假定你打算在阿联酋大陆地区(the mainland of UAE)的雇主处从事兼职工作。因此,关于就业关系管理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和关于实施有关就业关系管理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的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的规定适用(the provisions of Federal Decree Law No. 33 of 2021 on the Regulation of Employment Relations and Cabinet Resolution No. 1 of 2022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Federal Decree Law No. 33 of 2021 Regarding the Regulation of Employment Relations are applicable)。

在阿联酋,雇员可以采用非全职工作的模式。这符合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第6(1)(f)条的规定,即 “根据法令第(6)条的规定,工作许可的类型应确定如下:

非全日制工作许可:允许在该部注册的机构根据兼职合同雇用雇员,其工作时间或工作天数少于其全职同行。雇员在获得该部颁发的签证后,可以为一个以上的雇主工作。”

此外,如果兼职员工在同一雇主处工作满一年,他们有权获得福利金(gratuity。小编注:原文在上下文出现了2次“gratuity”,根据下句意思,此处应指服务终了福利,即“the end of service benefits”)。相关福利计算是基于兼职员工的工作小时数除以在同一雇主处、相同职位上全职员工的工作小时数,然后乘以100。这是根据《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第30条规定的,该条规定:“根据《法令第52条》的规定,计算兼职或共享工作类型而非全职工作的员工的服务终了福利( the end of service benefits)应按照以下机制进行计算:

  1. 雇佣合同中规定的每年工作小时数除以每年全职合同中的工作小时数,然后乘以100得到百分比,然后将此百分比乘以全职合同应得的服务终了福利的金额。
  2. 如果兼职工作的期限少于一年,则不适用服务终了福利。


对于兼职员工,福利金(gratuity)的计算也是基于基本工资的天数。根据就业法第51条的规定,对于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员工,福利金计算为21天,而对于工作满5年后的后续年份,福利金计算为30天。

兼职员工在工作期间未使用的年假,可以以现金方式补偿。根据《2022年第1号内阁决议》第1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员工的服务终止,应根据基本工资支付他合法应得的年假余额的现金补贴。”

根据就业法第29条第9款的规定:“员工如果在离职前未使用年假,无论未使用的休假时间有多长,都有权获得相应的休假日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能有权获得未支付的工资、单程回国费用以及根据公司规定的其他权益(如有)。

*本文仅作参考,具体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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